我和诗有一点缘份,但不深。以前花过不少精力写歌词,那算是诗的一种了。以前和现在,隔许久也会和诗发生些联系,会读一些,偶尔有心情也会瞎诌一首,但是我和诗,实在如奥威尔所言:So far as I’m concerned a little poetry goes a long way.(就我这个人来说,很长时间才会读上一点儿诗)。
至于翻译诗,更是做得少少,尽管我最早发表译作还是译诗呢。那是上大四时,系里的外教David想跟河南的诗人认识认识,我就联系上了后来成为朋友的陆健,并帮忙把陆健选的一些诗译成英文(最后还是没有发表),陆健又让我把David的诗译成汉语,经他润色后在不同的报纸上发表了好几首,译者署我们两人的名字。现在在想起来,当时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好在那时也并未想到以文学翻译为业,悍然一译,译完就算。
而等我真正开始做起文学翻译来,反而是避开了译诗,后来看到A.E.豪斯曼和雷蒙德·卡佛的诗,还手痒过,但是始终未付诸行动。
直到去年,才再次去译诗,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意思。这次是接受出版社之约,译E.B.怀特的一本自选文集《The Second Tree From the Corner》(从街角数起的第二棵树)。这本书展示了怀特在写作上多方面的才能,有短评,有短篇小说,有随笔,然后是诗,页数上至少占了四分之一。
这是打了个遭遇战啊,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译。怀特对诗歌可以说情有独钟,早期还出过两本诗集,后来还自编了一本《诗歌、速写集》。在这本《从街角数起的第二棵树》中,收入的长诗、短诗均有,长诗《再到动物园》甚至被评论者跟T.S.爱略特的《荒原》相比,我比较喜欢的,是几篇较短的,占一两页篇幅的。
初读之下,我就注意到尽管怀特诗中的意象、感情具有现代性,但经常韵脚押得很整齐。一开始我的确想过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主要是押韵)都尽量靠近怀特的原作,但在译的过程中,发现押韵方面对我而言,是不可能的任务。我一向感觉,英语中韵脚比汉语丰富—“汉语至上”的人肯定不同意,也许更应该说是各有特色吧——如果我勉强押韵,不小心就会损害诗意的表达,效果也未必好,更有可能成了顺口溜,反而于格调有损。
这样劳而无功地较了一番劲后,我在这个问题投降了,翻译时重在把意思(包括诗的感觉)译出来,而押韵的问题上不去过度追求,而是押得松一些,随意一点。
交稿后,编辑果然就这个问题联系我,想让我在这方面再改改,可是因为我对这个问题不是没有考虑过,就很不通情理地拒绝了。
刚好最近在看两本《一本书和一个世界》,看到一些翻译家前辈对于译诗的形式问题也持保守的态度,甚至认为“诗不可译”,如王以铸先生就写道:“至于译文,不敢妄想帮助读者来欣赏歌德、席勒的艺术成就,只是希望读者通过这本小册子能知道原诗大体是个什么样子,里面都讲了些什么,也就是说,是只在大体上忠于原文的基础上,尽量使文字通顺一些,略能上口(可以也押一些韵,但不硬押),如此而已。至于韵律问题,因为两种语言的差别实在太大了,强加比附不可能也没有什么意思……”
田德望先生在译《神曲》时,也是衡量许久后决定译为散文体(“如果不自量译成诗体,恐怕‘画虎不成’,使读者得到错误印象,以为但丁的诗也不过尔尔”)。
诗人辛笛按说是诗歌翻译的理想译者了,但是就连他也这样认为:“小说可以翻译,但诗是不能翻译的,各民族语言有自身的特点,节奏音韵各不相同,有时含义可以转译过来,诗美却很难再现;无论译者的学问多么好,在翻译的过程中必然会失去原汁原味原样,如果译者不是诗人,可能会译得更不像诗。”
译《浮士德》的绿原先生也有感悟:“接触到海沃德的《浮士德》的散文英译本,我对按照格律亦步亦趋的韵体翻译方法更有了明确的看法:原来那是一条吃力不讨好的走不通的路。”
当然还有一些主张以诗译诗,重视韵律方面,如方平先生译莎士比亚,黄杲(火斤)先生译乔叟,还有查良铮先生译拜伦、屠岸先生译济慈等等,我对他们崇敬有加,但是也应该看到,这样的译者以及的确达到目标的译作,都属凤毛麟角。
写了半天,似乎是对自己译怀特诗作力不能逮的辩解,就算是吧。一番坦白之后,将来的读者知我罪我,我都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