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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里·迈耶斯:关于《巴黎伦敦落魂记》

(选自《奥威尔传》第六章) 杰弗里·迈耶斯 著 孙仲旭 译 1933年1月,那是在他决定当作家之后又过了漫长的6年,他的第一本书《巴黎伦敦落魄记》(Down and Out in Paris and London)出版了,伦敦的出版者是戈兰兹出版社,在纽约是哈泼出版社。首版只印了少量的1,500册,但在同月又加印1,500册。 1930年,奥威尔在评论一本关于法莫道不消魂国某罪犯流放地的书时,提到“(其中)某些事件几乎肯定被夸大了,但人们可以接受这本书是份真实文件”。在他本人深入底层的过程中,他也夸大了现实以取得戏剧化效果。此书段落式结构和混合了各种体裁的特点有助于说明它为何难以出版。它结合了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和游记,描述了贫穷、不体面的工作及失业,也讲述了奥威尔的冒险经历。书中内容包括他在巴黎两年居留期间的最后几周(他无英语课可教和钱被偷后),他去找工作,当洗碗工的工作,他回到英国和在伦敦及附近流浪的经历。 书前题词——乔叟的警句:“贫穷之境况,害人真不浅!”——暗示此书与《坎特伯雷故事集》有某些相似之处。叙事被离题段落随意打断——轶事,故事内的故事,角色研究及评述——而奥威尔所讲的酒馆故事来自文盲工人的口头叙事传统。他笔下的两个怪人是共人比黄花瘦产党员:菲雷克斯,他一喝醉就变成法莫道不消魂国爱国者;还有儒勒,他是个匈牙利侍者,其政治观要求他尽量少干活。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侍者势利待人,乐于巴结奉承。奥威尔也有文学上的学习对象。挨饿时他引用了维庸的一首诗,形容地狱般的厨房时想起了左拉的名字,饿着肚子在床上躺一整天时想起了波德莱尔的诗作《年轻的骷髅》。作为一个暂时陷于贫困的人,他告诉其中等阶层读者那个他们未能亲历世界的境况。 此书突兀而戏剧化地在金鸡街开场,那是一个房东太太在尖声咒骂某个租客。奥威尔以敏锐的分析和活泼而俭省的用笔描绘出了这一区段的概况,也说明他有多么融入其中。“所有住宅都是旅馆,一直到顶楼都住满租客,主要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作为一个没钱的外国人,他是在最底层。但贫穷之中又分等级,每级都从下面一级身上获利:“在噪音和尘土中,生活着一贯可敬的法莫道不消魂国铺主、面包师、洗衣女工之流,不与他人交住,悄悄积攒起小笔财富。” 奥威尔醉心于描写贫穷的细节:灰色的床单,房间里特有的气味和声音,墙壁薄得像做火柴杆的木片,层层墙纸下藏了无数臭虫。出版后的书中被删掉一段,在这段中,他回忆了邻屋一个十几岁少年丑陋的性习惯。那个小伙子每晚干活回来后会先亲那个女孩,然后住一个便桶里声音很大地长尿一泡。紧接着就听到“床吱吱响,然后是呻吟声”。 他也同样殚精竭虑于一天只花6法朗。在发现手里的硬币有一个是比利时币后,他被迫没买东西从一间铺子里溜掉,跟旅馆老板打照面时,又不得不把面包藏进口袋。叙述者相当天真、易信他人,也很不老练,是个喜剧性角色,需要其带路人俄罗斯侍者鲍里斯和爱尔兰流浪汉派迪指导他在那个边缘世界生活。鲍里斯教他住袜子洞露出来的皮肤上涂墨水,教他向老板撒谎;派迪教他绕开最糟糕的收容所。 书中某些场景有种卓别林式幽默和闹剧特点。鲍里斯设法拖着旅馆老板一直聊体育,而奥威尔在鲍里斯那宽肩膀的掩护下,拎着一箱衣物溜到了当铺;那间俄罗斯餐馆的狭窄厨房里有一堆堆油腻的盘子,脚下是滑溜溜的削剥下来的蔬菜垃圾,而在不堪忍受之际,那个大屁股厨师会放声大哭。这些可以说都有趣,只是鲍里斯和奥威尔在挨饿,那个厨师一天干16个小时活来养活其残废丈夫。跟卓别林一样,奥威尔把喜剧推向迹于悲惨和苦难的边缘。 书中最能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是关于豪华酒店的几章,结合了社会等级分析和对干活人的狄更斯式描写。这间酒店类似一条海上客轮,乘客们风光生活着,而干活人在地狱般的地方辛苦工作:“有着同样的热度和逼窄的地方和食物的刺鼻臭味,另外还有嗡嗡响、呼呼叫的噪音(从厨房的炉子传来),就像发动机的声音。”跟地狱般热度有得一比的,是厨师和侍者张口便来的滔滔怒骂,而他们同时服务的人多达几百。 奥威尔扯去遮眼物,将高雅外表与隐藏着的令人厌恶的一片乱糟糟情形进行对比:“有趣的是扫一眼洗涤室,然后想到我们和餐厅只隔两道门,客人光光鲜鲜地坐在那边。”一个意大利侍者向一个学徒工破口大骂,然后进入餐厅,“端着菜轻快地走过,动作优雅如天鹅。十秒后,他在向一位客人恭敬鞠躬”。社会的阶半夜凉初透级体系在雇员中被翻版,那自然导致了憎恨,也促使出现报复行为。那位厨师例行往汤里吐口水,侍者把油腻的手指浸入肉汁。“大致而言,”奥威尔写道——他在写作中用了那种震憾性的警句,在以后的作品中,他这种警句写法达到了炉火纯青的水平。“一个人花越多的钱吃饭,就免不了吞下越多汗水及口水。” 虽然他奴隶般从早上7点一直干到晚上9点一刻,很奇怪的是他觉得这件工作适合他。它不需要技巧,极其累人,没有趣味,无前途,但能给他一种深深的满足感。在干过这种工作后(不仅仅是观察它),奥威尔对干活人的心态及其生活节奏有了更深的了解。他赞赏那些人的精神,他们咬牙从事干不完的苦活,为自己有智有谋、能应付任何事的能力而自豪。“让一间酒店运行的,”他这样说,“是这一事实,即那些雇员对工作有种真正的自豪感,虽然他们的工作差而且枯燥。到了周末,他们的工作强度让他们在酒馆享受得更过瘾。” 在书中后1/3处,奥威尔的生活变了,到英国过着流浪和乞食的生活,他这时又变回旅行作家身份,对比了对巴黎和伦敦的印象:“(伦敦)在清洁、安静和乏味方面超出巴黎很多。人们会怀念巴黎电车的轧轧响声和后街小巷喧闹的堕落生活,还有荷枪之人脚步清脆地走过广场。伦敦人的穿着好得多,脸庞更好看些,更温和些,也更相似,没有法莫道不消魂国人那种鲜明个性及戾气……这是有茶室和职业介绍所的地方,而巴黎是有小酒馆和血汗工厂的地方。” 《巴黎伦敦落魄记》中的语气说明奥威尔当洗碗工比在英国当流浪汉更快乐。在外国的落魄生活更容易过,他在巴黎能享受到行为古怪的自由,还能享受到令人麻木的干完活就睡觉睡觉、具有动物特点的满足感。书中第一部分描述了工作的社会组织,第二部分描述了奥威尔的漫游生活。在英国,他看到人们因为失业和无家可归而堕落,因为饥饿和营养不良而变得骨气全无。流浪汉被迫居无定所,到处流浪,因为赤贫而与女人无缘。在巴黎,厨房里奴隶般的工人干活干得直到累趴下,而在英国,流浪汉生活在一种夺人心志的“迫不得已的无所事事”中。 此书的一个重要主题是对工作的渴求和工作本身的尊严。鲍里斯虽然一条腿不行,但还是走几英里路去找一个工作;派迪,这个有过一份好工作的退伍军人,此时无家可归,而且永远无法回到那个有工作可做的世界。精力充沛、熟于做很多种工作的奥威尔抨击了将派迪固定于这个令人厌烦的底层世界中的制度。“贫穷的罪恶,”他说,“既是让一个人受苦,但更在于毁掉其身体及精神。”对流浪汉,他的态度并不是统而概之,而是把他们视为个体的人抱以同情:那个老年人为食物被偷而哭,那个年轻人因为饥饿而紧张得接近歇斯底里。奥威尔对人行道艺术家博佐和两个风琴手的详细描写揭示了他们在天气、工具、病痛制约下的挣扎,说明乞讨实际上也是件辛苦的工作,讽刺之处莫过于此。 伦敦部分的一个喜剧性精彩片段堪与巴黎部分的一些场景相比,那是关于几百个流浪汉被迫参加一个教堂礼拜仪式,只有参加才能免费吃一顿饭。他们像围着一群死水牛的秃鹫,狼吞虎咽地吞下食物,然后坐在顶层楼座嘲弄下面进行的仪式。牧师及教堂内的信众受到了威胁,而那些受到羞辱的人报了仇。此书结尾时,奥威尔总结了他所学到的:“我将永远不会认为所有流浪汉都是醉酒的无赖,在给一个乞丐一便士时,也不会期望他会感谢我,看到没工作的人没精神也不会感到惊讶,不向救世军捐款,不当掉我的衣服,不拒绝接过一张广告单,也不会在一家时髦餐馆开心地享用一餐。”在意识到自己多么容易陷入赤贫状况时,他提醒我们:“你如果有一天到了一贫如洗时,等着你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 《巴黎伦敦落魄记》受到了好评。虽然奥威尔是在20年代后期开始的流浪之旅,但此书在大萧条时期有了重要意义,当时失业和贫困成为千万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他把大饭店的奢华和对工人的剥削做了对比,他对贫穷的第一手心理分析迎合了20世纪30年代对社会现实主义的需求。评论者称赞了他真诚、敏锐的社会良心、他对纾缓贫困的切实建议,以及在关于巴黎和伦敦的两部分中,他对民族气质之不同的描写。它对底层生活的描写犹如讲解生动的一次参观,诗人塞西尔·戴—刘易斯(Cecil Day-Lewis)对此这样评论过:“如果你要在一间大酒店用餐而想避免强烈反胃,最好略过107到109页不读。”赫伯特·戈尔曼(Herbert Gorman)注意到了奥威尔乐于受虐的特点,精到地评论他“很喜欢过穷困潦倒的生活”。 但是有位名叫亨伯特·波森蒂(似乎不可能是真名)的餐馆老板投书《泰晤士报》,发信地址为皮卡迪利广场的斯普伦戴德酒店,他在信中极力为高级餐馆辩护:“像他所描写的,在这种地方出现这种令人恶心的情形不可想象。大的以及时髦餐馆的厨房必须干净……比大多数家庭里都要干净。”奥威尔忽视了他是以自己在一间豪华餐馆的经历来对所有豪华餐馆进行总结,他对这封信感到生气并回复道:“我书中被质疑的段落并非指总体上的巴黎酒店,而是指某间特定的酒店。因为波森蒂先生不知道是哪间,因此他无法检验我的说法的真实性。所以我恐怕他就算有40年经验,但我在此事上的证据比他的更有说服力。”      奥威尔在此书法文版《La Vache enragée》(manger la vache enragée的意思是“过苦日子”)序言中煞费苦心地安慰其法莫道不消魂国读者:“因为所有个人眼里的场景和事件都有一些令人反感之处,很有可能的是我不自觉把巴黎和伦敦都写成了很可怕的城市。”然而他又写道,如果巴黎的读者“认为我对巴黎这个我非常珍视的城市哪怕有一点点敌意”,他都会感到痛心。亨利·米勒也是个清楚了解巴黎底层生活的行家,他在1936年8月给奥威尔写了封热情洋溢的信,信中写道:“它几乎妙不可言;真实得那么不可思议!我无法理解你怎么能坚持那么久……你去过中国吗?可惜你不能去上海再落魄一次,那将是惊世之举!”1962年,米勒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说:“他的《巴黎伦敦落魄记》让我喜欢得要命,我认为它是一本经典著作。在我看来,这仍是他的最佳作品。”如果米勒得知《巴黎伦敦落魄记》是达特姆尔监狱中最受欢迎的读物,他会觉得开心的。     他的朋友、资助人、情人、顾问和代理人梅布尔因为此书的成功而欣喜,高兴地收到了一本赠书(如今由她儿子拥有),上面掩人耳目地正式题词曰:“送给菲尔兹先生及太太,致以最美好的祝愿和十分感激他们在促成本书出版中的大力协助。埃里克·A.布莱尔。”而形成对比的是,他自己的家人为其中有关性的刺激段落感到震惊(虽然已被戈兰茨改得没那么突出),如同对他体验当流浪汉时的反应。阿芙利尔后来告诉杰辛莎·巴迪克姆:“虽然他的谈话里从来没有暗示到性,可他的书常常很淫秽。这种(个人的闭口不谈)可能是从我们父母那里继承来的维多利亚主义的残余,他们也从来没有提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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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魂记》第五章

乔治·奥威尔 著 孙仲旭 译 不久前,鲍里斯给过我一个地址,在白袍区的市场街。在信上,他只是写了一句:“形势发展得还不算太坏。”我以为他回到了斯克里布酒店,每天都能拿一百法郎。我满怀希望,也纳闷我怎么会这么笨,没有早点去找他。我想象自己进了一间工作舒适的餐馆,快乐的厨师一面往平底锅里打鸡蛋,一面唱情歌,我每天吃五顿大餐。想着就快挣工资了,我甚至大手大脚地花两法郎半买了包蓝高卢烟。 上午,我走路去了白袍区的市场街。我吃惊地发现那是条位于贫民窟的小街,跟我住的那条一样糟糕。鲍里斯所住的旅馆是这条街上最脏的。从阴暗的门道里,飘来一股酸臭味,泔水味再加上合成杂烩汤味——是西普杂烩汤,二十五生丁一袋。我不由得担心起来:喝西普杂烩汤的人是正在饿肚子或接近饿肚子的人,鲍里斯每天挣一百法郎,可能吗?老板板着脸坐在账房里,他跟我说,对,那个俄半夜凉初透国佬没出去——在顶楼。我爬了六层狭窄而且绕来绕去的楼梯,越往上走,西普杂烩汤味越浓。敲门鲍里斯没来开,我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间是个顶楼间,十英尺见方,只有天窗透进光来,里面的家具只是一张窄窄的床架、一张椅子和坏了一根腿的洗脸盆架。床上方的墙上,臭虫排成一个长长的S形,正在缓慢行进。鲍里斯光着身子在床上睡觉,大肚子在肮脏的床单下隆成一个小丘,他的胸脯上有臭虫咬的痕迹。我进去时他醒了,揉揉眼睛,声音低沉地哼哼着。 “天哪!”他叫道,“噢,天哪,我的脊梁!该死,我看我的脊梁是断掉了!” “怎么回事?”我失声叫道。 “我的脊梁断掉了,没别的。我昨天晚上睡在地板上。噢,天哪!但愿你知道我的脊梁是啥感觉!” “亲爱的鲍里斯,你病了吗?” “不是病,只是饿——对,这样再拖下去就饿死了。除了要睡在地板上,我每天只靠两法郎活着,已经好几个星期了。要命。你来得不是时候啊,我的朋友。” 再去问鲍里斯是不是在斯克里布酒店有活干,好像没多大用了。我赶紧下楼买了块面包。鲍里斯扑向面包,一下子啃掉一半,之后才感觉好了点。他在床上坐起来,跟我说了他是怎么回事。他出院后没能找到活干,因为他的腿还是很瘸,钱全花光了,东西也当光了,最后一连几天没吃上东西。他在奥斯特里茨桥下的码头上睡过一周,四周摆着几个空酒桶。过去两周,他一直住在这个房间里,跟一个犹太人——是个技工——一起住。好像(说来颇为复杂)是那个犹太人欠鲍里斯三百法郎,还钱方式是让鲍里斯睡地上,另外每天还给他两法郎买东西吃。两法郎够买一杯咖啡加三个小圆面包。那个犹太人每天早上七点钟去干活,然后鲍里斯就离开睡觉的地方(在天窗下面,漏雨)到床上去。就算到了床上,因为有臭虫,他还是睡不了多久,不过可以在睡了一晚上地板后歇一歇背。 这真叫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失所望。我来找鲍里斯是想让他帮我,却发现他比我还惨。我跟他解释我只有六十法郎左右,得马上找份活干。到这时,鲍里斯已经把余下的面包消灭了,情绪振作了一点,也变得爱说话。他漫不经心地说: “天哪,你担心个啥?六十法郎——嗬,是笔巨款呐!请把鞋子递过来,朋友。等那些臭虫爬到我手边,我要拍死它几只。” “可是你觉得有机会找到活干吗?” “机会?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际上,我已经找到了。再过几天,商业街上有间俄半夜凉初透国餐馆就要开张了,说好我去当侍者领班,我随便就能给你在厨房找份活。一个月五百法郎,管吃饭——走运的话,还有小费拿呢。” “可是这会儿呢?我很快就得付房租了。” “噢,咱们会有办法的。我还留了几张牌没出呢。比方说,有人欠我钱——在巴黎,这种人太多了,其中有一个肯定用不了多久就会还清我的账。再想想有那么多女人跟我好过!女人永远不忘情,你也知道——只要我开口,她们就会帮我。另外,那个犹太佬跟我说他要从他干活的那间修车厂里偷几台磁发电机,他让咱们清洗一下他再拿去卖掉,每天给咱们五法郎。光是这样,就够养活咱俩的了。千万别担心了,我的朋友。弄到钱,这是天下最容易的事。” “好吧,那咱们这会儿就出去找活干吧。” “等会儿,我的朋友。咱们不会饿死的,别怕。胜败乃兵家常事——我有几十次过得比现在还惨。只是个坚持的问题。记住福煦的格言:‘进攻!进攻!再进攻!’” 过了中午鲍里斯才决定起床。他现在只剩下一套衣服,有一件衬衫,一条硬领、领带,一双已经几乎穿破的鞋子,一双上面全是洞的袜子。他还有件大衣,万不得已时才会当掉。他有一个衣箱,是个硬纸板做的破玩意儿,值二十法郎,可是很重要,因为旅馆老板想着里面全是衣服——要不是有那个衣箱,他大概早就把鲍里斯扫地出门了。衣箱里装的,实际上是勋章和照片、零七杂八的玩意儿和一大扎一大扎的情书。尽管如此,鲍里斯还是总能把外表收拾得很体面。他用一个已经用了两个月的刀片刮脸,不用肥皂,领带打得看不出上面的洞,仔细用报纸堵住鞋子上的眼。最后,穿好衣服后,他拿出一瓶墨水把袜子洞露出来的皮肤涂黑。等他打扮停当后,你想像不到他最近还在塞纳河上的桥下睡觉呢。 我们去了里沃利街的一间小咖啡馆,那里是个酒店经理跟雇工见面的地方,很出名。咖啡馆靠里面是个光线阴暗的房间,像是山洞,坐了各种各样的酒店人手:衣着光鲜的侍者,别人衣着没那么光鲜,而且显然在挨饿,有面色粉红的胖厨师,身上油乎乎的洗碗工,神态憔悴的擦洗女人,每个人面前都放了杯没碰过的黑咖啡。实际上,那地方是个职业介绍所,买饮料花的钱就是给老板的佣金。有时,一个看样子像是有身份的胖子——显然是个开餐馆的——走进来跟酒保说话,酒保会叫咖啡馆靠后面那里的某个人,可是他一直没叫我和鲍里斯。我们待了两个钟头后走了,因为规矩是买一杯饮料,只能待两个钟头。后来为时已晚时,我们才得知窍门在于给酒保塞钱,你出得起二十法郎的话,他一般都能给你找到活干。 我们去了斯克里布酒店,在人行道上等了一个钟头,指望经理会出来,可他一直没出来。之后我们脚步沉重地去了商业街,却看到那间正在装修的餐馆关着门,老板不在。这时已经是晚上。我们在人行道上走了十四公里,很累,不得不花一个半法郎搭地铁回家。鲍里斯腿瘸,走路对他是种痛苦。随着那天越来越晚,他越来越消沉。等到从意大利宫车站出来后,他已经绝望,转口说去找活干纯属白费力气——根本没用,只能试试犯法了。 “宁可去抢,也别饿死,我的朋友。我经常这么打算。挑个有钱的美国胖子——在蒙巴纳斯区路上哪个黑古隆咚的拐角——用袜子包着一块鹅卵石——砰!翻完他的口袋就跑掉。能干成,你不觉得吗?我不怕——我当过兵,你记住了。” 最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们都是外国人,容易暴露。 我们回到我的房间后,又花了一个半法郎买面包和巧克力。鲍里斯狼吞虎咽地把他那份吃完,奇迹般马上高兴起来。似乎食物对他全身所起功用,相当于喝了一杯鸡尾酒。他拿出一杆铅笔开始列名单,那些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概能给我们找到活干,有几十个。鲍里斯说:    “咱们明天就能找到事儿,我的朋友,我有预感会时来运转,再说,咱俩都有脑子——个人有脑子就饿不着嘛。 “有脑子啥事都好办!就凭脑子,干啥都能挣到钱。我以前有个朋友,波兰人,真的是个天才。猜他怎么着?他会买一个金戒指,当十五法郎。然后——你晓得填当票的店员有多马虎——在店员写了‘金质’的地方,他添上‘镶钻石’这几个字,然后把‘十五法郎’改成‘一万五’。干得漂亮,是吧?然后,你瞧,他拿当票去抵押,借到一万法郎。我说有脑子就是这个意思……” 那天晚上后来,鲍里斯一直满怀希望,说要是我们一起去尼斯或者比亚里茨当侍者的话会怎么样:住漂亮的房间,挣的钱也足够养个相好的。他累得没力气再走三公里回他所住的旅馆,晚上就睡在我的房间的地板上,外套裹着鞋当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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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魂记》第四章

乔治·奥威尔 著 孙仲旭 译 一天,我教的英语课突然没了。天气越来越热,我的一个学生懒得再上,就把我炒掉了。另外一个学生从他租住的地方跑掉,还欠我十二法郎。我只剩下三十生丁,没烟抽。有一天半之久,我没吃的,也没抽的。后来饿得再也撑不下去,就把剩下的衣服全塞进衣箱,准许备拿去当掉。这就让我无法再装作手头有钱,因为我不能不先跟F太太说一声就把衣服带出旅馆。我还记得我跟F太太打了招呼,而不是偷偷把衣服带出去时,她有多么吃惊。在我们这一带,溜之大吉是惯用的招数。 那是我头一次踏进一间法莫道不消魂国当铺。走进气势宏伟的石砌大门(不用说,上面也刻着“自由,平等,博爱”——在法莫道不消魂国,就连在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局里也有这样的标语),里面的开间大而空,教室一样,有张柜台和几排椅子。四五十个人在等候。你把要典当的东西放上柜台,然后坐下来等。不一会儿,店员估了价之后会喊:“某某号,五十法郎当不当?”有时只有十五法郎,或者十法郎,或者五法郎——不管多少,当铺里的人都会知道。我进去时,店员有点存心侮辱人地叫道:“八十三号——过来!”,还吹了一下口哨并打了个手势,像是唤一条狗过去。八十三号走到柜台前,他是个长胡子老头,大衣扣到了脖子那里,裤脚磨破了。那个店员一言不发地把包袱扔过柜台——显然是一钱不值。包袱掉到地上散开了,能看到里面是四条羊毛男衬裤。大家都忍不住笑起来。可怜的八十三号收拾起衬裤,脚步蹒跚地走了出去,嘴里自个儿嘟嘟囔囔的。 我当的衣服,连同衣箱,原先花了我二十英镑,现在都还挺好的。我觉得现在肯定值十英镑,而十英镑的四分之一(在当铺,你只能指望他们出四分之一的价)就是两百五十或者三百法郎。我等得不急不躁,想着至少会有两百法郎。 最后店员叫我的号:“九十七号!” “是我。”我说着站了起来。 “七十法郎?” 七十法郎买价值十英镑的衣服!可是跟他争没用,我就看到过别人想争,店员当场拒收典当物。我收了钱和当票就走了。现在我只剩下身上穿的衣服——一件肘部磨损很厉害的外套,一件凑和能当掉的大衣,还有一件换洗衬衫。后来在为时已晚时,我得知聪明一点的做法,是下午去当铺。店员全是法莫道不消魂国人,他们就像多数法莫道不消魂国人一样脾气坏,直到吃过午饭才好点。 我回到住处后,F太太正在酒馆里扫地。她走上台阶迎接我。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担心我的房租。     “哎,”她说,“你的衣服当了多少钱?没多少,是吧?” “两百法郎。”我马上说。 “哟!”她惊讶地说,“哎,那可不赖,英国的衣服肯定贵得很!” 这句谎话省掉了很多麻烦,而且很奇怪的是,后来谎话变成了真事。几天后,我刚好收到两百法郎,是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所得。尽管心疼,我还是马上一个子儿不留地付了房租,所以尽管后来几周我几乎饿得要死,但总算还勉强有片瓦遮身。 事到如今,绝对需要去找活干,我想到了一个朋友,是个俄半夜凉初透国人侍者,名叫鲍里斯,也许能帮我。我是在一间医院的公共病房里认识他的,当时他在治左腿的关节炎。他跟我说过万一有困难,可以去找他。 关于鲍里斯,我得说两句,因为他是个古怪的家伙,也是我关系很好的老交情。他块头不小,像个军人,年纪三十五岁上下,以前可是一表人才,可是患病以后,他因为卧床而变得十分臃肿。就像大多数俄半夜凉初透国流莫道不消魂亡者,他也经历过风风雨雨。他的父母曾是有钱人,革莫道不消魂命时被处决。整个战争期间,他都在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服役,据他所言,那是俄半夜凉初透国部队中最精锐的团。战后,他先是在一间毛刷厂干,然后在巴黎中央菜市场当搬运工,后来当了洗碗工,最后一直干到了侍者。患病前他在斯克勒布旅馆干活,每天赚一百法郎小费。他的雄心是当上侍者领班,攒够五千法郎就去左岸开一间一流的小餐馆。 鲍里斯经常说起打仗的事,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当兵和打仗是他最热心的事。关于战略学和军事史,他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拿破仑、库图佐夫、克劳塞维茨、毛奇和福煦的理论,他谈得头头是道,任何跟当兵有关的事都让他开心。他最喜欢去的咖啡馆是蒙巴纳斯区的丁香园,只是因为外面有内伊元帅的塑像。后来,我和鲍里斯有时候同去商业路。我们只要搭地铁,鲍里斯总是在康布罗纳站,而不是在商业路站下车,尽管后一站更近。他喜欢康布罗纳站跟康布罗纳将军有关,该将军在滑铁卢时敌人来劝降,他只回复了一个字:“呸!” 革莫道不消魂命留给鲍克斯的,只有勋章和他以前所在团的几张照片,别的全进了当铺,他却留下了这些。几乎每天,他都会在床上铺开那几张照片夸夸而谈: “看看吧,我的朋友!你看我站在我们那群人的前排,挺棒的大个子,是吧?不像这些法莫道不消魂国人,长得小老鼠样。二十岁就当了上尉——不错,是吧?没错,西伯利亚第二步枪团的一名上尉,我父亲是个上校。 “哈,可是呢,我的朋友,这就是人生的起起伏伏!一个俄半夜凉初透国部队的上尉,然后,噗!革莫道不消魂命——让我成了穷光蛋。一九一六年,我在爱德华七世酒店住过一星期;一九二零年,我在攒劲儿想去那儿干活,当值更的。我当过值更的、看酒窖的、刷盘子的、门房、卫生间服务员。我给过侍者小费,也让侍者给过我小费。 “可是我尝过像个上等人过日子是啥滋味,我的朋友。我可不是吹的,前不久,我想数数我这辈子跟多少女的好过,结果数出两百多个,没错,至少有两百……啊,话说回来了,胜利属于坚持到底的人,拿出勇气!”等等,等等。 鲍里斯性格古怪,喜怒无常。他总是很想再回到部队,但是同时他当侍者当得久了,以至于所思所想也像个侍者。尽管他攒的钱从来没超过几千法郎,他却想当然以为到头来他自己能开间餐馆,发家致富。后来我发现,所有侍者说的想的都是这件事,这让他们作为侍者取得了心理平衡。鲍里斯经常谈起在酒店的生活,让我听得有趣: “当侍者就是赌博,”他经常说,“你有可能到死都没落下几个钱,也有可能一年内就发达。你挣不着工资,靠的是小费——按账单百分之十,另外按香槟酒的瓶塞,从酒公司那里挣佣金。有时候小费滚滚而来啊。就拿马克西姆餐馆的酒保来说,一天能挣五千法郎。旺季时还不止五千……我自己也挣过两百法郎一天。那是在比亚里茨的一间餐馆,旺季时全体员工,从经理到洗碗工,每天干二十一个钟头。二十一个钟头干活,睡两个半钟头,总共要这样过一个月。不过每天能挣两百法郎,还是值得的。 “你永远不晓得啥时候就会碰上好运气。有一次在皇家酒店,晚餐前有个美国人把我叫过去,要了二十五份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全端到他面前。‘喂,小伙子,’那个已经喝醉了客人说,‘我喝十二份,你喝十二份,喝完了你要是能走到门那儿,我就给你一百法郎。’我走到门那儿,他给了我一百法郎。一连六个晚上,他都这么干:让我喝十二份鸡尾酒,然后给我一百法郎。几个月后,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回去了——犯了贪有暗香盈袖污。这些美国人,还算有点儿好,你说是不是?” 我喜欢鲍里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过得有意思,下下棋,聊聊打仗和旅馆的事。鲍里斯经常建议我应该去当个侍者。“这营生适合你,”他经常说,“有活干的时候,每天挣一百法郎,还有漂亮的相好,不赖嘛。你说你想去写东西,写个屁。靠写东西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把出版商的闺女娶到手。不过你要是能把那道小胡子刮掉,就能当个体面的侍者。你个子高,说英语——当侍者需要的主要就是这两样。等我这条要命的腿能弯了,你看看吧,我的朋友。还有,你啥时候没活干了就来找我。” 到现在我付不起房租,也越来越填不饱肚子,我想到了鲍里斯打的保票,决定马上去找他。我没想着能像他保证的,那么容易就当上侍者,不过当然我知道怎么擦盘子,他准能在厨房里给我找份活。他说过夏天的时候,打个招呼就行。我毕竟还有个路子广的朋友可以指望,想到这里,我感到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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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第三章

乔治·奥威尔 著 孙仲旭 译 我在金鸡街一带住了一年半左右。夏天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只剩下四百五十法郎,另外只有每周我给人上英语课能挣的三十法郎。在此之前我还从未考虑过未来,这时才意识到我得马上行动,决定开始找活干,并且——后来发现幸好这样做了——我以防万一地提前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两百法郎。凭着另外的两百五十法郎,再加上英语课收入,我能过上一个月。一个月时间里,我大概能找到一份活干。我的目标是给哪间旅游社当导游,要么也许当口译,然而偏偏碰到一件不幸事,让计划泡了汤。 一天,旅馆里来了个意大利小伙子,自称是个排字工。他让人很难捉摸,因为他蓄连鬓胡,这标志着他要么是个黑瑞脑消金兽社会的,要么是个知识分子,谁也弄不准他究竟属于哪一类。F太太不喜欢他那个样子,叫他预付一周的房租。那个意大利人交了房租,在旅馆住了六个晚上,在此期间,他配了好几把钥匙。最后一天夜里,他扫荡了十二个房间,包括我的。幸好他没找到我口袋里的钱,所以我总算还没到一文不名的程度,只剩下四十七法郎——相当于七先令十便士。 我找活干的计划就此泡汤。现在我必须开始过每天只花六法郎左右的日子,从一开始,就很难再去想别的。从这时我开始体验贫困——每天六法郎,即使不算真正的贫困,也是很接近了。六法郎是一先令,懂窍门的话,可以每天靠一先令在巴黎生活,不过这件事说来复杂。 初次尝到贫困滋味的感觉奇怪得很。关于贫困,你已经想过那么多——你一辈子都在担心这件事,知道迟早会遇到这件事,结果却绝对而且彻底跟想象不一样。你以为会很简单,却是极其复杂;你以为会很糟糕,却只是难挨加上无聊而已。你首先发现的,便是贫困产生的这种不同寻常的低人一等感、它给你带来的变化、一言难尽的勒紧腰带过日子和锱铢必较。 比如,你发现了跟贫困有关的秘密。厄运突至,你的收入减少到每天六法郎,可是你当然不敢承认——只好装作跟以前过得一样。从一开始,你就缠进了谎言之网,而且就算说谎,也几乎露馅。你不再把衣服送去洗衣店洗,洗衣妇在街上堵住你,问你怎么回事,你回答得含含糊糊,她以为你把衣服送去别的地方洗,永远跟你结下了仇。卖烟的老是问你怎么烟抽得少了。另外你想回的信却回不起,因为邮票太贵。然后还有一日三餐——这最难办。每天到点吃饭时你就出去,表面上是去餐馆吃饭,然后在卢森堡公园里游荡一个钟头看鸽子。后来你把食物装在口袋里偷偷带回住处。你吃的是面包和人造黄油,要么是面包和葡萄酒,食物的性质也由谎言所决定。你只能买黑麦面包,而不是普通面包,因为黑麦面包尽管贵一点,却是圆的,可以装在口袋里偷带回来。这让你每天浪费一法郎。面子起见,偶尔不得不花六十生丁喝一次酒,然后相应少吃点。你的铺盖脏了,肥皂却用完了,也没有剃须刀。该理发了,你想自己理,结果剪得不堪入目,最后还得找理发匠,花的钱相当于一天的饭钱。一天到晚你都在说谎,并且是代价高昂的谎话。 你发现了每天靠六法郎生活可谓朝不保夕,会生出可恶的岔子,让你没的吃。你花最后的八十生丁买了半升牛奶,放到酒精灯上煮。正煮着呢,有只臭虫在你的前臂上跑,你用指甲一弹,啪的一声,正好掉进牛奶。别无他法,只好把牛奶倒掉而无物垫肚。 你去面包店买一镑面包,等候时,女店员为另一位顾客切一磅面包。她笨手笨脚,切了不止一磅。“对不起,先生,”她说,“我想您不介意多付两个苏吧?”面包是一法郎一磅,你刚好只有一法郎。想到有可能你也被要求多付两个苏,那么就不得不承认付不起,你落荒而逃。几个钟头后,你才够胆再踏进一间面包店。 你去蔬菜店花一法郎买一公斤土豆,可是凑够一法郎的硬币里有一枚是比利时币,店员拒收。你溜出这家店,再也不敢光顾这里。 你逛到一处高尚街区,看到有个发达了的朋友正走过来。为躲开他,你钻进旁边一间咖啡馆。进了咖啡馆就得花钱,你就花掉最后的五十生丁要了杯黑咖啡,里面却掉了只死苍蝇。这类倒霉事可以再数出上百件,构成了手头拮据之时的部分生活图景。 你尝到了饿肚子的滋味。只吃了面包和人造黄油的你走在街上往各间商铺的橱窗里看,到处都是令人有浪费之感的大堆食物来刺激你:整个儿的猪,一篮子一篮子热腾腾的面包,极大个的黄油块,一串串香肠,堆成山的土豆,磨刀石般的大块格律耶尔乳酪等等。看到这么多食物,一种几欲下泪的自悲自怜感袭上心头。你想抓块面包就跑,在他们抓到你之前吞下去,你忍住没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胆小。 你尝到了百无聊赖的滋味,它和贫困如影随形。这种时候你无所事事,因为填不饱肚子,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你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天,感觉就像波德莱尔诗里“年轻的骷髅”。只有吃的才能让你起身。你发现一个人如果只吃面包和黄油,就算才过上一星期,也已经不成其为人了,只是一个肚子,附带几件器官。 这——别人可以进一步描述,但全是此类风格——就是每天靠六法郎过日子的生活。在巴黎,像这样的有成千上万人:苦苦挣扎的艺术家、学生,人老珠黄的妓女,各形各色的失业者。这便离贫困不远了,的确如此。 我就这样过了差不多三周。四十七法郎很快没了,我不得不靠每周上英语课挣的三十六法郎穷对付。因为没经验,我不善理财,有时整天没东西吃。每逢这时,我就去卖掉几件衣服,裹成一小包偷偷带出旅馆,拿到圣吉纳维芙山路的一间旧衣店。店员是个红头发的犹太人,脾气特别坏,看到有顾客,经常会大发雷霆。单从他的举动来看,你会觉得来找他可以说伤害了他。“呸!”他经常这样大喊大叫,“又是你?你以为这儿是什么?粥棚?”他给的价钱低得出奇。我花二十五先令买的一顶帽子,几乎没怎么戴,他给了五法郎,一双好鞋五法郎,衬衫一件一法郎。他总是更喜欢以物易物,而不是掏钱买。他会玩一种花招,就是把没用的东西往人手里塞,并装作那人已经接受。有次我看到他从一个老太婆那里收了件好大衣,往她手里塞了两个台球,然后趁她来不及反对就很快把她推出店门。要不是担心后果,打扁这个犹太人的鼻子倒挺解恨。 这三周过得难挨而且不舒服,显然更糟糕的还在后面,因为很快又得付房租了。尽管如此,此时的情形论糟糕程度,还不及原来所料的四分之一。因为在接近贫困时,你有了一点发现,这比你的其他发现更重要。你发现了无聊、雪上加霜和开始挨饿,但是你也发现贫困的一个极为突出的补偿性特点,在于这样的事实,即它会消灭未来。在一定限度内,可以说身上越没钱,越是少担心,事实上的确如此。你浑身上下只有一百法郎时,你会吓得魂不附体。等到你只有三法郎时,你就很是无所谓了。因为三法郎会让你直到明天还有吃的,你也不可能考虑明天以后的事。你感到无聊,但并不害怕。你模模糊糊地想:“再过一两天我就要饿肚子了——可怕,对不对?”然后心思又跑到别的事情上。从某种程度上说,只吃面包和人造黄油,这本身就能安慰人。 另外还有种感觉,在贫困时也是极大的安慰,我相信每个生活拮据过的人都体验过。知道自己终于真正到了穷困潦倒的地步,会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几乎感到愉快。你动不动就说什么沦入底层——好了,这就是底层,你到了这里,你受得了,很多焦虑因此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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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第二章

乔治·奥威尔 著 孙仲旭 译 说说这一带的生活吧。以三雀旅馆楼底我们的小酒馆为例,这是个砖铺地面的小开间,几乎是间地下室,桌面浸透了葡萄酒,墙上挂了幅葬礼照片,上面有字:“信用已死”(译注:即“概不赊欠”之意)。;身披红色肩带的工人用大折刀切香肠;F太太,她是位来自奥弗涅的农村妇女,很不简单,一张脸长得像是头愣头愣脑的奶牛,“为了养胃”,一天到晚都在喝马拉加白葡萄酒;玩骰子赌喝开胃酒;唱关于“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还有关于马德隆的歌,她说:“整个军团我都爱,我怎能嫁给一个当兵的?”;特别常见的是大庭广众之下调情。旅馆的房客有一半晚上都会聚集到小酒馆里,我倒希望谁在伦敦能找到一间酒馆,气氛能赶上这儿的四分之一热烈就行。 在这间小酒馆里,能听到一些离奇的谈话,就以这里的奇人查理所说的为例吧。   查理是个小伙子,出身高贵,受过教育。他离家出走,靠偶尔寄来的钱过日子。想象一下他的样子吧:他肤色很是粉红,年轻,脸蛋嫩,一头褐色的软头发,像个可爱的小孩子般;嘴唇就像樱桃一样特别红润;他的脚很小,胳膊短得不正常,手背上像婴儿的一样有小坑;他说话时会手舞足蹈,像是太高兴也太精神了,以至于一刻也静不下来。当时是下午三点钟,小酒馆里除了F太太,只有一两个失业的人,不过查理无所谓,只要有人听他谈自个儿就行。他像个站在街垒上的演讲者一样高谈阔论,嘴里滔滔不绝,比划着短胳膊。他那双很像猪眼的小眼睛里闪烁着热情洋溢的光芒。不知怎么,他的样子很让人反胃。 他在谈论爱情,这是他最喜欢谈的。 “啊,爱情,爱情!啊,女人真是毁了我!唉,先生们,女士们,女人毁了我,毁得我完全没救了。二十二岁,我已经绝对是一撅不振,完蛋了。然而我得到的教训多么深刻!有哪一道智慧的深谷我不曾了解?何其美妙啊,能够获得真正的智慧,成为就其词义而言最高意义上的文明人,变得文雅、堕落。”等等,等等。 “先生们,女士们,我看到你们不开心,然而生活是美好的——你们千万别不开心。高兴点吧,我求你们了! “往你们的碗里倒满美酒, 我们别再像这样想着她们! “啊,生活多么美好!听着吧,先生们,女士们,既然我已经历尽沧桑,因此要跟你们谈谈爱情。我要跟你们解释爱情真正意味着什么——什么是真正的多情善感,什么是更高级、更微妙的快乐,这惟独有修养的人才了解。我要告诉你们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啊,可是我已经不再是能够了解此等快乐的年龄,永远不再有——也就是享受此等快乐的可能性,就连对它的渴盼,也不再拥有。 “好了,听着吧。那是两年前,我哥哥在巴黎,是个律师,我的父母要他找到我并带我去吃晚饭。我和我哥哥互相看不顺眼,可我们还是不愿违背父母之命。我们吃了饭,吃饭时,他喝了三瓶波尔多葡萄酒后醉得很厉害。我把他领回他住的旅馆,在路上,我买了一瓶白兰地。到了后,我让我哥哥喝了一平底玻璃杯——跟他说是醒酒的。他喝了后马上像发急病一样倒下了,烂醉如泥。我把他拖起来让他背靠着墙,然后掏遍他的口袋,找到了一千一百法郎,拿了钱赶紧下楼,跳上一辆出租车跑掉了。我哥哥不知道我的住处,不怕他来找我。 “男人有了钱就会去哪儿?不用说,是去逛窑子啰。可是你们没以为我会把时间浪费到只配让苦力去放荡的破地方吧?要命,我可是个文明人呐!我兜里有了一千法郎,挑剔,眼界高,这你们也清楚。到了半夜我才找到了想找的。我跟一个很机灵的十八岁小伙子谈得投机,他身穿礼服,理了个美国式发型。我们在远离大街的一间安静的小酒馆里聊天。我们互相知根知底,我和那个小伙子。我们谈东谈西,商量怎样去寻点乐子。过了一会儿,我们一块搭了辆出租车走了。 “出租车停在一条狭窄而且空无一人的街上,街尽头孤零零地亮着一盏煤气灯。石板路中间有黑色的水洼,街道一侧是一间女修道院光秃秃的高墙。我的向导把我领到一座高大却颓败的房子前,百页窗关着,他敲了几下门。不一会儿,传来脚步和拉门闩的声音,门开了一道缝。一只手从门边伸了出来。这是一只畸形的大手,手掌摊开伸到我们眼前,要钱。 “我的向导把脚伸到门和台阶中间。‘什么价?’他说。 “‘一千法郎,’一个女的声音说,‘马上给钱,要么别进来。’ “我把一千法郎塞到那只手里,剩下的一百给了向导,他道了声晚安就走了。我能听到那个声音在里面数钱,然后穿了一身黑、像个乌鸦一样又瘦又老的女人探出半张脸,怀疑地打量了我一番才让我进去。里面很黑,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盏煤气灯照亮了石灰墙上的一片地方,别的全隐没在更黑的阴影中。那里有股老鼠和灰尘的味道。老女人一言不发地在煤气灯上点了根蜡烛,然后在我前面一摇一晃地走过一条石铺过道,到了一处平台,下面接着是一段石头台阶。 “‘喏!’她说,‘下到地下室吧,想怎么样怎么样。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不知道。没人管你,你知道的——绝对没人管你。’ “哈,先生们,还需要我说给你们听吗?你们自己肯定也晓得,一个人到这种时候会发抖,一半是因为害怕,一半是因为快乐。我摸索着慢慢往下走,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鞋根摩擦石头的声音,别的声息全无。到了最下边一级台阶,我的手碰到一个电源开关,我打开它,一座安了十个红色灯泡的大型吊灯架让地下室里一片红色。看哪,我下到的这间不是地下室,而是卧室,一间面积很大、豪华又艳俗的卧室,从顶到地,全是血红色。先生们,女士们,你们自己想想看吧。地上是红地毯,墙上是红墙纸,椅子上是红色长毛绒,就连天花板也是红色的,到处一片红色,直刺眼睛。这是种冲击力强、叫人出不上来气的红色,就好像光线是穿过盛了血的碗照过来的。卧室的那头,有张四四方方的大床,被子跟别的东西一样红,上面躺了个姑娘,身穿红丝绒外衣。看到我,她往里躲了躲,想把膝盖藏到短衣服下面。 “我一开始停在门口没进去。‘过来,小妞。’我叫她。 “她害怕地呜呜哭。我一步跨到床边,她想躲开,可是我掐住她的喉咙——就像这样,看到了吗?掐得紧紧的!她想挣开,开始哭着求饶,可是我紧紧掐着她,把她的头往后扳,盯着她的脸看。她也许有二十岁,那是张傻孩子的脸,又宽又呆,却又涂脂抹粉;她那双傻气的蓝眼睛在红光下亮闪闪的,眼神里有种惊吓和失常的样子,只有在这种女人的眼睛里才能看到。她肯定是个农村姑娘,父母把她卖身为奴。 “没多废话,我把她拖下床推倒在地,然后像头老虎一样扑了上去!啊,那种快乐,那次无与伦比、销魂夺魄的享受!先生们,女士们,这就是我要向你们阐明的,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真正的爱情,这就是世界上唯一值得追求的;没有这,你们所有的艺术和理想,所有的哲学和信条,所有的好听话和高姿态,都像灰烬一样苍白无用。一个人经历过爱情之后——真正的爱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好像只是快乐的幻影,别的还有什么? “我进攻得越来越野性十足。这个姑娘老是想跑掉,她又哭着求饶,可是我嗤笑她: “‘饶了你!’我说,‘你以为我到这儿是为了饶了你?你以为我掏一千法郎是为了这个?’我向你们发誓,先生们,女士们,要不是有该死的法律让我们无法为所欲为,我当场就会干掉她。 “哈,她哭得多么伤心,尖叫得真是厉害啊。但是没人能听到,在巴黎的街道之下,我们就像在金字塔的中心一样,不怕给人听到。那个姑娘的脸上泪水涟涟,冲掉粉妆,留下了长长的污痕。啊,时光一去不再回!你们呐,先生们,女士们,你们没能培养出对爱情更灵敏的感觉,对你们来说,这种欢乐几乎无法想象。现在既然我的青春——啊,青春——已逝,再也看不到生命如斯美丽。完蛋了。 “啊,没错,失去了——永远失去了。啊,人类快乐的稀缺、短暂和求而不得!因为事实上——car en réalité,爱情的高潮时刻持续多久?根本没什么,一瞬间,可能有一秒吧。一秒钟的极乐,然后——尘土,灰烬,一切成空。 “就这样,只有短短的一瞬间,我获得了极乐感觉,这是人类所能得到的最高级、最精致的情感。就在同一刻,它结束了,我剩下——还剩下什么?我所有的野性、我的激情,如同玫瑰花瓣一样散落。我只感到又冷又倦,内心满是无用的悔恨。内心感情突变之际,我甚至有点可怜在地上哭泣的那个姑娘。我们竟会被这种低下的感情所俘获,难道不令人作呕吗?我没再看那个姑娘,只想离开。我匆忙走上地下室的台阶,出去到了街上。那里光线阴暗,寒冷刺骨,不见人影,我的鞋跟在石头上磕出响声,沉重而荒凉。我身无分文,甚至没钱搭出租车,只能独自走回我冰冷而孤独的房间。 “可是啊,先生们,女士们,这就是我答应要向你们阐明的,这就是爱情,这就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 他是个典型的怪人,这位查理。我描写他,只是为了说明在金鸡街一带能找到如此怪异之人,在这里,这种人可谓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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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伦敦落魄记》第一章

乔治·奥威尔 著 孙仲旭 译 巴黎,金鸡街,早上七点钟。街上响起一连串大吵大闹的声音,怒气冲冲,又沙又哑。蒙塞太太,我所住旅馆对面另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娘,走出来站在人行道上向三楼的某个房客喊话。她的赤脚勉强塞在木鞋里,花白的头发披散着。 蒙塞太太:“贱货!贱货!别把臭虫按死到墙纸上,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你以为你把整个旅馆买下来了,呃?你就不能像别人一样扔到窗户外面?婊子,贱货!” 三楼的女人:“母牛!” 话音刚落,街两边的窗户都猛地打开,响起七嘴八舌的喊叫声,半条街上的人都加入了争吵。十分钟后,在听到一队骑兵骑马经过时,人们一下子全住了口,不再喊叫,而是看骑兵。 我勾勒出这副情景,只是为了略表金鸡街的韵味,倒不是说那里除了吵架就没别的——话虽如此,我们还是几乎每天早上都少不了听到上述那种吵闹,说来就来,至少会有一场。吵架声,街头小贩有气无力的叫卖声,在鹅卵石街道上抢橘子皮的小孩儿的大呼小叫声,还有垃圾车的酸臭味,这些构成了这条街的氛围。 这条街很窄——一道峡谷,两边都是高大而丑陋的房子,奇特地互相凑着,像是正要塌掉,却全被定了形。这些房子都是旅馆,房客住得满当当的,主要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馆楼底是小酒馆,可以花相当于一先令的钱买醉。星期六晚上,这一带的男性居民中有三分之一都会醉掉。会为了女人打架,住在最廉价旅馆里的阿拉伯苦力经常莫名其妙地结仇,用椅子来解决,偶尔还用上左轮手莫道不消魂枪。夜里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只敢两个一块儿来。这是个闹哄哄的地方,然而在这一片喧嚣和污秽中,还住着常见的品行端正的法莫道不消魂国店主、面包师和洗衣妇等诸如此类的人,不惹事生非,埋头发着小财。这是一处很具代表性的巴黎贫民窟。 我所住的旅馆名叫三雀旅馆,五层楼,用木板隔成了四十个房间,里面光线阴暗,处处摇摇晃晃,拥挤不堪。房间小,而且脏得不可收拾,因为没请清洁女工,老板娘F太太也根本没时间打扫。墙壁极薄,只比火柴盒厚一点儿,为了遮住缝隙,墙上用粉红色纸糊了一层又一层,但是已经松脱,里头臭虫藏得密密麻麻。靠近天花板那里,整天有长长的臭虫队伍在行进,像是一队队士兵。夜里就下来了,饿死鬼一般,让人不得不每隔几个钟头就起来对它们大开杀戒。有时臭虫闹得太厉害,房客会点硫黄把臭虫熏到隔壁,这样一来,隔壁的也会以牙还牙地用硫黄熏他的房间,把臭虫再赶回来。这地方脏是脏,不过有点家的味道,因为F太太跟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为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全住不久,主要是外国人,他们来的时候经常连行李也没有,待上一周就又不知所踪。干什么的都有——鞋匠,泥水匠,石匠,苦力,学生,妓女,捡破烂的。有的一贫如洗。一间阁楼上住了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制作销往美国市场的漂亮鞋子。每天六点到十二点,他坐在床上做十二双鞋子,挣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时间去巴黎大学听课。他学习是想担任圣职,神学课本反扣在他屋里的地板上,那里到处都是皮革。另外一个房间里住着一个俄半夜凉初透国女人和她那位自称艺术家的儿子,当妈的每天干十六个钟头的活,织补袜子,每双挣二十五生丁,儿子衣冠楚楚地在蒙巴纳斯区的咖啡馆消磨时间。有个房间租给了两个房客,一个是白班工人,另外一个上夜班。还有个房间里住着一个寡妇,跟两个已经成年的女儿睡在同一张床上,两个女儿都得了肺结核。 这个旅馆里有一些古怪角色。巴黎的贫民窟是个怪人成堆的地方,他们已经陷入人生那孤独、半已狂乱的轨道,不再努力去过上正常或者体面的生活。贫困把他们从一般的行为标准中解脱出来,正如金钱把人们从工作中解脱出来。我们的旅馆里,有些房客的稀奇古怪生活难以用笔墨形容。 比如罗吉耶夫妇,这对夫妇年纪又老,穿得又破,五短身材,他们从事的行当很特别。他们经常在圣米歇尔大道卖明信片,特别之处在于把明信片密封起来像春宫画那样卖,实际上是卢瓦尔河畔的城堡照片,等到买主发现就为时已晚,自然也从来不会投诉。罗吉耶夫妇每周挣一百法郎左右,他们精打细算,勉强一直过着半饥半醉的生活。他们的房间臭得从楼下那层就能闻到。听F太太说,罗吉耶夫妇俩人都是四年没换过衣服。 要么说说亨利吧,他在下水道里干活,是个郁郁寡欢的高个子,一头卷发,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高腰靴,样子很浪漫。亨利的怪异之处,在于除了工作时所需,其余时间不说话,真的是一连好几天不说话。仅仅一年前,他还是个私家司机,雇主不错,他在攒钱。有一天,他恋爱了,那个女孩拒绝他时,他发脾气踢她。这么一踢,女孩死心塌地爱上了亨利,两人同居两周,花了亨利两千法郎。后来女孩红杏出墙,亨利拿刀攮了她的上臂,被关了半年。女孩挨了一刀后,比以前更爱亨利了,两人冰释前嫌,商量好等亨利出狱后就去买辆出租车,两人结婚,安定下来过日子。可是两周后,女孩再次红杏出墙,亨利出狱时,她已有孕在身。亨利这次没攮她,而是把存款全提出来大喝特喝,结果又被关了一个月,后来他就去干下水道的活了。根本别指望能从亨利的嘴里掏出什么话,你问他为什么要在下水道里干活,他从来不回答,只是叉着手腕示意手铐,还猛地把头往南边扭,那是监狱的方向。好像一天之内,厄运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弱智。 要么说说R吧。他是个英国人,一年里有半年时间跟他父母住在普特尼,半年住在法莫道不消魂国。他在法莫道不消魂国时,每天喝四升葡萄酒,星期六喝六升。他最远去过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葡萄酒比欧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这个人温文尔雅,从来没见过他大声嚷或者喜欢跟人吵架,也从来没有清醒的时候。他会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然后从那时起一直到半夜,他坐在小酒馆里常坐的角落,安安静静、不慌不忙地灌酒。一边灌酒一边聊天,语气彬彬有礼,宛如女士,聊的是古董家具。这一带除了我,只有R是英国人。 还有很多别的人,他们的古怪行径跟上述几位比起来不遑多让:罗马尼亚人朱尔先生,他有一只眼是假眼,却不肯承认,利穆赞来的石匠福莱克斯,吝嗇鬼鲁科勒——不过我还没去那儿他就死了——收卖破衣服的老洛朗,他经常照着口袋里装的一张纸片模仿自己的签名。谁有时间的话,给这些人立传会是件好玩的事。我试着描写我们这一带的人,并非仅仅出于好奇,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故事的一部分。我所写的是贫困,在这带贫民窟,我头一次接触了贫困。贫民窟里一是脏,一是有奇奇怪怪的众生相,是关于贫困的第一堂直观教学课,也是我亲身经历的背景所在。因此,我想对那里的生活状况略述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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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读《巴黎伦敦落魄记》(乔治·奥威尔 著)

我译的乔治·奥威尔著《巴黎伦敦落魄记》最近由译林出版社出版,欢迎阅读。 这本书是我译的第四本奥威尔作品,完成于2005年(2006年交稿)。译这本书,先是由英国朋友Michael Jarrett大力推荐,后来吴超博士赠送原著,然后翻译过程中参考了朱乃长先生和胡仁鹏两位先生的译本,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当然还要感谢译林社我的责编、最近喜得千金的赵薇小姐,我译的四本奥威尔著作都是由她责编,感谢她认真细致的工作。 *** 作者简介: 乔治·奥威尔(1903—1950) 英国作家、新闻记者、社会评论家、英语文体家。他的一生如彗星,短暂而耀眼。代表作《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是世界文坛最为著名的政治讽喻小说,在他死后的影响远远超过了生前。两部作品被译成六十多种文字,全球销量超过四千万册。他创造的“老大哥”、“双重思想”和“新话”等词汇已经被收入权威的英语词典。 内容简介: 《巴黎伦敦落魄记》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的首部长篇力作。全书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叙述了一位英国文人在巴黎靠打零工度日,挣扎在生活最底层的潦倒生活;下半部描述了这位文人从巴黎流落回伦敦,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沦为无业游民并到处颠沛流离的种种经历。书中穿插了主人公的感想和评论,对贫困的真实含义做了做了深入剖析。 本书写于1931年,屡次遭遇退稿。1933年终于被一家英国出版商慧眼看中,予以出版。随着英文版获得如潮好评,法文版也被法莫道不消魂国著名出版社重磅推出。至此,奥威尔的才华初见端倪,并在文坛崭露头角。随着奥威尔的地位得以肯定,此书被介绍到各国,长销不衰。 奥威尔是那种你永远无法真正摆脱的作家……似乎无可避免受到其影响,以至于对任何一个知识分子而言,如果他能拟出一个自己心目中的英雄的名单……很可能都会把他放在前两名或前三名。——金斯利·艾米斯 英国历史上最富想象力的人,(因为)他是向着新方向行进。——V.S.奈保尔 他的《巴黎伦敦落魂记》让我喜欢得要命,我认为它是一部经典著作。在我看来,这仍是他的最佳作品。——亨利·米勒  这张图片是2005年12月5日拍的,在大理古城的五华书屋居然看到了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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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日记》选读

选自《小人物日记》第十八章 乔治·格罗史密斯  威登·格罗史密斯 著 孙仲旭 译 四月十六日。今天晚上举办东艾克顿志愿者舞会。按照我的建议,卡丽穿上了她在市长官邸舞会穿过的那套很漂亮的衣服,因为我想到既然那是个与军事有关的舞会,波卡普先生——我相信他是荣誉炮兵连的一名军官——很有可能到场。卢品用他一贯让人听不懂的语言,说他听说这是个“包恩德会(意为‘粗俗的人’,‘暴发户’)”。尽管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可是也没有问他。不知道他从哪儿学的这些说法,当然不会是在家里学的。 请帖上面的时间是八点半,所以我想好我们在一个钟头后到,那样就去得时间刚刚好,不会显得就像詹姆斯太太所说的“落伍”。地点很难找——出租马车车夫得下几次车,去了一间又一间酒吧问德里尔堂在哪儿。我纳闷怎么会有人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好像谁都不知道怎么去。不管怎样,在上上下下走了几条路灯昏黄的街道后,我们到了目的地。我根本没想到它会离霍洛韦那么远。我给了出租马车车夫五先令,他只顾发牢骚,说给半镑还嫌少呢,他竟然无礼得建议我下次参加舞会时坐公共马车。 迎接我们的是威尔卡特上尉,他说我们来得很晚了,可是总算好过不来。他看样子是位很英俊的先生,可是如卡丽所说:“作为军官个头很矮。”他恳求不陪我们了,因为他答应陪别人跳舞,希望我们别拘束。卡丽挽住我的胳膊,我们在房间内来来回回走了几趟,看别人跳舞。我没看到一个认识的人,不过把这归因于多数人都穿着制半夜凉初透服。我们正要进晚餐室时,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接着是以握手表示欢迎。我说:“派吉先生,我想是吧?”他回答说:“没错。” 我给了卡丽一张椅子,坐在她旁边的是位夫人,她马上跟卡丽一见如故。 桌子上的食品很丰盛,香槟酒、红葡萄酒等任饮,事实上,一切都好像做得不惜成本。我承认,我对派吉这个人不是很喜欢,可是我觉得很高兴遇到一个认识的人,就邀请他坐到我们这桌。我得说对一个又矮又胖的人来说,他穿上制半夜凉初透服样子不错,但是我觉得他的紧身短上衣后面很宽松。我去过的晚餐间只有这里人不挤,事实上只有我们在那里,大家都在忙着跳舞。 我帮卡丽和她的新交——她说她的名字叫卢普金——倒了点香槟酒,也给自己倒了,然后把杯子递给派吉先生,让他也给自己倒。我说:“你得照顾一下自己。”他回答说:“没错。”他倒了半平底玻璃杯,为卡丽的健康干了杯。他嘴里一边说“为了她值得尊敬的丈夫和一家之主”,一边又干了一杯。我们都吃了几块特别棒的鸽肉饼,然后是冰冻甜食。 侍者很殷勤,问我们想不想再来点葡萄酒。我帮卡丽、她的朋友和派吉先生,还有几个刚从舞厅那边进来的人——他们很有礼貌——倒了一些。我想到也许有几位先生在市里认识我,因为他们那么有礼貌。我乐于助人,帮几位女士拿了冰淇淋,那是想起一句老话:“对人礼貌没什么损失。” 乐队又开始演奏,让人跳舞,他们都进了舞厅。女士们(卡丽和卢普金太太)急于想看到别人跳舞,因为我还没有吃好晚餐,派吉先生伸出胳膊让她们挽,陪她们去舞厅,要我也跟着去。我对派吉先生说:“这真是场西区盛会啊。”对这句评论,派吉回答说:“没错。” 我用好晚餐后正要走,一直侍候我们的侍者拍拍我的肩膀来提醒我。我觉得在私人舞会上侍者要小费不正常,但不管怎样,还是给了他一先令,因为他一直很殷勤。他微笑着回答说:“请原谅,先生,这样不好。”他指的是那一先令。“你们几位吃了四份晚餐,每份五先令,五份冰淇淋,每份一先令,三瓶香槟酒,每瓶十一先令六便士,一杯红葡萄酒,那位矮个的先生还抽了根六便士的雪茄——总共是三镑零六便士。” 我想我这辈子都没那么吃惊过,勉强告诉他我收到的是私人邀请,他回答说他完全明白,但邀请里不包吃喝。一位站在酒吧那里的先生确认了侍者的说法,向我保证他说得很对。 侍者说如果我有什么误解,他极为抱歉,可那不是他的错。当然,那时候除了付钱没有别的办法。我翻遍口袋后,只能凑得快够了,还缺九先令,不过我给经理递上一张名片后,他说:“行了。” 我觉得我这辈子还从来没受过这么严重的侮辱,决定不告诉卡丽这件不幸的事,因为那会完全破坏掉她正在开心度过的那个晚上。我觉得那天晚上对我来说,再也没有什么乐趣可言,而且时间也不早了。我找到了卡丽和卢普金太太。卡丽说她完全准备好可以走了,我们跟卢普金太太说“晚安”时,她问我和卡丽我们有没有去过绍森德郡,我说我好多年没去过了,她听了后好心地说:“哎,你们干吗不来住我们家?”因为她邀请得那么不容推辞,也看到卡丽想去,我们就答应下礼拜六会去拜访她,并一直待到礼拜一。卢普金太太说她明天会给我们写信,给我们地址和怎样搭火车的详细说明等等。 我们出了德里尔堂后,雨下得很大,路上水流成河,我几乎不用说很难找到一个出租马车夫拉我们去霍洛韦。等了一会儿后,有个人说他拉我们,不过只把我们拉到伊斯灵顿的天使旅店,我们在那儿不费事就能找到一辆出租马车。那段路让人坐车坐得着急,雨点敲打着窗户,马车里面往下淌水。 我们到了天使旅店时,那匹马好像累坏了。卡丽下车跑进一个门道,到了该付钱时,让我如遭雷击的是,我想起来身上没有钱,卡丽也没有。我跟马车夫解释我们的遭遇,我从来没有这么被侮辱过:马车夫——是个粗野的恶人,我觉得他也不够清醒——把能想到的难听话全用到我身上,还一把抓住我的胡须,扯得我眼里有了眼泪。我记下了一个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他目睹了马车夫跟我动手)的编号,因为他对马车夫不管不问。那个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说他不便插手,他没看到动手,还说没钱坐出租马车就是不对。 我们不得不在瓢泼大雨中走回家,几乎有两英里。回到家里,我记下了我跟马车夫的对话,一字不漏,因为我想写信给《电讯报》,提议出租马车只应由政府管治下的人驾驶,以让市民免受叫人面上无光的侮辱以及暴行侵害,就像我不得不忍受的那样。   April 16.--The night of the East Acton Volunteer Ball.  On my advice, Carrie put on the same dress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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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读《小人物日记》双语版

我翻译的《小人物日记》刚刚由上海三联书店出了新版,双语版,欢迎阅读。 这个译本上一次出版,是由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3月出版,为久孚盛名的“文化生活译丛”之一种,是这本书的第一个译本,后来总共印了三次。 关于我译这本书的前后,可见以前写的一篇《我译〈小人物日记〉》。这次有机会出双语新版,我又全面修订了一次,过程中,借鉴了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的邱仪女士及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的李凡、张莉、 傅强译本,特此感谢。 自从我的《小人物日记》译本出来后,后来又出了其他译者的4个译本,这本书的魅力可见一斑。值此新版面世之际,要向已经或者准备阅读我的译本的读者致谢,谢谢你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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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什么的……

身为译者,我却不愿意写译者序,原因很简单:自己翻译是从兴趣出发,虽然是喜欢某位作家和他的什么书,所以来翻译,但毕竟没有受过完善的学术训练,对作者的研究并不深入,担心写出来的东西根本不配放在前面,也就是所谓“佛头着粪”。所以到目前为止,虽然译了近二十本书,却只是给《复活节游 行》及《甜蜜的悲伤》写过两篇“代译序”,都是在翻译的过程中有感而发,先是写了篇书评式文章,也不长,就算写得不好,读者一下就翻过去了。其他的书,只是写过四五篇“译后记”,简单提一下自己译这本书的前后,略微提供一点信息,向该致谢的人致谢等。不过在出《麦田里的守望者》时,我特意要编辑不要用“译后记”,而用“译者后记”,因为那本书是译好后等了八年才出版,说“译后记”不合适。 更多的时候,我是什么都没有写,交稿的时候心里有些愧意。记得以前以前看某位前辈的文章,说译者对于本书不说最熟悉,也应该是比较熟悉了,所以有义务(!)写篇较详细的文章。事实上,我经常会想到这句话,总让我感到底气不足。 不过近来读到李长声老师的一句话,让我在这方面的惭愧减少了一点:“序,有自序,有他序,而所谓译序,到底是译者为原作写的他序呢,还是为译作写的自序呢?我总觉得译序有一点霸道,哪怕著者还健在,译者也擅自踩上著者的肩头,挡在作品的前面,指手画脚。好像不写个译序,所译作品就算不上成品似的。日本的出版惯例是在书后加一个解说,适得其所,看着就不觉得碍事——是为随想。”(《枕日闲谈》P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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